梅州市兴宁市齐昌中学

菁菁校园学校简介

关于2023年齐昌中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30 09:18 栏目:学校公告 发布单位:梅州市兴宁市齐昌中学 点击量:22 【公开】

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24〕4号)的通知精神,推荐人选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应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它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主管部门。

经个人申请,学校考核推荐,我校刘政宁等3位老师符合初中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条件,黎启冬符合初中一级教师资格评审条件,林鑫宏等3位老师符合高中初级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上述老师申报评审初中高级(或中级、初级)教师资格,现给予公示。推荐人选的《推荐表》现挂于校务公开栏和单位网站首页。

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共5天。若对上述老师申报评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办公室或纪检办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公示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李小芳

联系电话:3331881

 

 兴宁市齐昌中学  

 2024年4月1日 

 

 2023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名单

一、初中高级(3人)

1.生物(1人):刘政宁

2.数学(1人):李苑

3.物理(1人):彭峰

二、初中中级(1人)

1.语文(1人):黎启冬

三、高中初级认定(3人)

语文(1人):林鑫宏

英语(1人):刘亦萍

化学(1人):郭淑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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