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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年度学法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2 21:44 发布单位: 新中普法 浏览量: 863 【公开】

    尊敬的各位教职工(所有领工资的人员):经查,到6月22日为止我校仍有部分教职工未开始学习《宪法》内容,请你抽空于2018年6月30日前必须学完《宪法》内容,以便7月1号到15号参加宪法专题考试。7月份之后学习年度学法的内容,需要修满40学分才能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安排在11月份)。另外,中共党员同志必须学习党纪党章条例的内容。具体学习流程和注意事项均发布在学校网页上(教职工群中已发布)。敬请各位教职工按时学习,认真对待,宪法考试机会只有一次,所得成绩计入总成绩中。请相互转告知悉,勿误!/(校长室)

附:年度学法流程

1.注册学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http:/xfks.gdsf.gov.cn/),选择“学习平台”,输入个人姓名、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学员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兴宁普法”公众号登录。

学法考试系统,手机登陆个人学习时手机屏幕必须保持一直亮屏不能熄屏,才能计算学时获得学分。

2.学员登录后,进入学法考试系统个人主页。个人主页可查看个人信息、学习进度、考试安排、必修课程、推荐课程、最新通知、日常测验、年度考试等,学员也可以在此页面核对个人信息并进行修改,但已注册的个人姓名和手机号要修改须本单位管理员进入管理平台来进行修改。

3.学员通过学习2018年必修课程累积学分,课程内容分为“原原本本学法、视频讲座辅导、专题测试”三种形式。完成必修课程中的学习时长,界面右下方圆圈由白变蓝(手机中,圆圈由白变红)即为累积学分成功;学员可反复做专题测试题,做到满分才算完成并取得学分。

4.所有学员须完成“宪法和公共法”课程,累积40学分后,方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司法行政系统学员还需完成“部门和专业法”中“司法行政类”课程,中共党员还需完成“党章党规党纪课程”。

5.学员完成2018年必修课程后,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点击“年度考试”界面进行考试。一旦进入考试,计时开始,中途不能退出,交卷方可得分,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6.学员可通过“日常测验”模块进行模拟考试,试卷类型与年度学法考试一致,内容为必修课程所学内容。

   7.学员可通过“统计信息”模块查询个人学习记录、考试记录、已修学分和年度考试得分等信息。


学法注意事项

一、学法须知

1.宪法专题考试定于7月1日到15日,直接按时参考即可,没有必修学分限制,考试得分即为宪法专题考试最终成绩;

2.年度考试必须完成40学分方可参加年度考试,年度考试时间为11月份一个月(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考试时间为10月份一个月),年度考试得分为40+考试分×60%;

3.为满足学时要求,有个别必修内容(党章党规党纪)只设置学时不设置学分,学习完毕会显示获得“0分”,党章党规党纪是中共党员必修内容;

4.整个学习期间随时可以学习所有必修课程。

二、计时与计分

1.学习过程请保持电脑或手机不断线、不锁屏,当学习页面右下角的圆圈○变成蓝色(手机是数字变红)时即获得该项学分,注意学习过程中点击“左右方向按钮”和“上一章节、下一章节”时,即表示离开当前学习章节,系统会重新计时;

2.当个人学分达到“40学分”时即表示年度学习任务完成。

三、学法对象范围没有变化(所有领工资的人员)。

四、特别提醒:必修内容将逐步上传,现已传完所有文本内容,视频和测试题会逐步上线,考试另外安排。到6月22日为止,全部学习完成可获得25学分。

五、电脑登录后,学员可点击主页面通知栏里的“2018年学法考试安排”进行详细了解,并请随时关注“通知栏”通知。

谢谢大家!

兴宁市新圩中学

2018年6月22日

附:宪法学习测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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