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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祖防山火 绿水青山我爱护——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宣

发布时间: 2018-03-29 16:46 发布单位: 梅州市兴宁市新陂中心 浏览量: 522 【公开】

致全体公职人员及全镇人民:

    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即将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点烛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美丽家园,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等规定,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传统祭祖习俗的同时,更要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我们倡导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无烟祭祀。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榜样,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示范者,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移风易俗,传承先进文化,教育好家人亲属,引导好父老乡亲:文明祭祀,严防山火。

     二、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我们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在林地及其边缘三十米范围的森林防火区,禁止“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我们要带头执行,自觉遵守,让火源远离森林,让大地树木成荫。

     三、争做生态文明的建设者。“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建设美丽广东的行动中来。

     森林防火,关乎你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建造“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家园。

新陂镇火情报警电话:0753——3877368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宣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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